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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股份近半利润靠税收优惠,多版招股书大客户信息前后不一

瑞财经 2024-07-20 09:45 1.8w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6月6日,上交所终止对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因金龙股份和保荐人海通证券提交撤回申请文件。

据查,金龙股份成立于2001-05-21,法定代表人为施彩莲,注册资本为1.6亿元,经营范围包含: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废纸收购、利用;再生纸张、纸品制造、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等。

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金龙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16.63亿元、30.03亿元和27.8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91亿元、3.67亿元和2.7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8亿元、3.51亿元和2.13亿元。

瑞财经《预审IPO》穿透招股书发现,金龙股份高度依赖税收优惠政策,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8011.92万元、8410.9万元、1.29亿元,占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41.91%、22.99%和 46.42%,也就是说,金龙股份2022年有近半的利润是靠税收优惠。

金龙股份对此表示,公司取得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退税,系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属于经常性损益。

需要指出的,金龙股份前控股股东叶昆福曾向时任浙江省龙游县地方税务局塔石税务分局局长、龙游县财政局会计管理(企业)科科长李森源行贿。

此外,金龙股份的前五大客户变动十分频繁,且部分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但金龙股份对前五大客户的年销售额却均在千万元甚至过亿元的水平。

如2020年的第三大客户江阴泓安纸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2021年的第三大客户上海品亿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5日;2022年的第四大客户温州茹兴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17日。

最让人觉得奇怪的客户是金龙股份2020年及2021年纸制品业务的第一大客户。在其2021年12月及2022年5月预披露的招股书中,2020年及2021年纸制品业务的第一大客户均为“金华市正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正奇纸业”)。但2023年2月披露的申报稿招股书及2023年6月披露的上会稿招股书中,2020年及2021年纸制品业务的第一大客户又变为了“金华市汇智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汇智纸业”)。

2021年12月预披露招股书

2022年5月预披露招股书更新

2023年2月招股书(申报稿)

2023年6月招股书(上会稿)

瑞财经《预审IPO》查阅后发现,正奇纸业成立于2020年7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郭家森,公司已于2022年7月14日被注销。汇智纸业则成立于2021年11月23日,法定代表人也为郭家森。

对此,金龙股份解释称,正奇纸业、汇智纸业由同一实控人控制,合并披露主体为正奇纸业,由于正奇纸业已于2022年7月注销,所以合并披露主体变更为了汇智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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