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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2024-03-26 07:30 8005阅读
瑞财经 吴文婷 3月26日消息,长沙都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正生物”)于近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据查阅,2020年-2022年,都正生物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43亿元、2.17亿元、3.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448.28万元、3700.34万元、7777.28万元。
报告期内,都正生物共进行了两次股权激励,在此过程中,不仅伴随着员工持股平台代持,还存在激励对象非公司员工的情况。
2020年1月,员工持股平台众英成、众利成分别新增注册资本18.52万元、18.52万元,增资价格为54元/注册资本,与公允价值64.8元/注册资本相比,相当于打了8.3折。
次年2月,员工持股平台众润成以9元/股的价格增持110万股,股权激励价格打了8折。
据问询函回复,在众润成的合伙人中,欧家宏代胡立持有份额,陈维明代肖宇、蔡志奎、乔道华持有份额,司祥代王超、崔丽华、高大元持有份额。
被代持股份的这7人当中,除了胡立以外,肖宇为公司员工钟珺的配偶,蔡志奎于2020年4月离职,乔道华于2020年8月入职,王超、崔丽华、高大元为公司员工司祥的亲朋好友。
随着这6人身份的揭露,都正生物也道出上述股权代持出现的原因,即被代持人不具备持股平台激励股权认购资格。
众所周知,股权激励是企业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的有效方式之一,对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业绩发挥作用显著。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非公司员工不能成为股票激励对象。
而这并非都正生物第一次向“外人”实施股权激励,2019年11月,公司曾授予前员工邓冬花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并由欧阳忠华和谢湘代为持有。
据了解,邓冬花自公司设立之初即2016年5月就在公司工作,属于公司的创始员工,后因个人原因于2018年10月离职。获得股权激励份额时,其已离职超一年时间。2021年12月,解除代持时,欧阳忠华、谢湘代邓冬花持有的财产份额分别转让予欧阳冬生、李晓晖。
都正生物是一家拥有临床研究全流程服务能力的专业化临床研究服务企业,致力于为医药企业、科研机构、CRO等提供药物、医疗器械等临床研究服务。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4294.95万元,法人代表为欧阳冬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欧阳冬生直接持有公司41.24%的股份,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众利成控制公司2.89%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4.13%股份。此外,欧阳冬生还通过众英成间接持有公司0.49%的股份。欧阳冬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