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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亨科技及董事长刘铁斌等被出具警示函,涉募投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

瑞财经 刘治颖 2025-01-22 18:22 4969阅读

瑞财经 刘治颖 1月20日,绿亨科技(BJ870866)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其涉嫌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1、募投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

绿亨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拟募集资金37256万元,其中计划使用2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吨3-氰基吡啶及8000吨农药制剂项目”(以下简称海兴项目),实施主体为绿亨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河北绿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绿亨)。河北绿亨已于2023年7月19日更名为河北汴京化工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完成股权变更,已非绿亨科技的全资子公司。2023年11月22日,绿亨科技公告将海兴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河北绿亨变更为绿亨科技,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程序不规范

2022年12月2日,绿亨科技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29992.74万元,当日全额转出用于投资“七天通知存款”产品,2022年12月6日全额赎回,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募集资金专户未及时注销

2023年9月28日,绿亨科技从北京农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全部资金16668.78万元,账户余额为0且未再使用,公司未及时注销专户并公告。

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绿亨科技未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会计部门未设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内部审计部门未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结果。

绿亨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刘铁斌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肖代友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募投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募集资金专户未及时注销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刘莹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程序不规范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有关规定,北交所作出如下决定:对绿亨科技、刘铁斌、肖代友、刘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刘铁斌,男,1956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就读于北京农业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获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1991年7月至1994年6月,历任烟台市政府研究室研究员、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部长兼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董事长;1994年6月至1998年8月,任北京北农五三技术开发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1998年8月至2018年4月,任北京北农绿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4月至今,担任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21年至2023年,刘铁斌薪酬分别为25.20万元、26.40万元、83.60万元。

绿亨科技成立于2004-09-02,法定代表人为刘铁斌,注册资本为1.8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蔬菜种植;水果种植等。该公司大股东为刘铁斌,持股48.4%。

业绩方面,2021年至2023年,绿亨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3.92亿元、3.88亿元、4.2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240.84万元、4780.39万元、5137.83万元。

2024年前三季度,绿亨科技技营业收入为3.2亿元,同比增长7.12%,归母净利润为3249.45万元,同比减少2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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