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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刘治颖 2025-01-20 15:57 2.0w阅读
瑞财经 严明会 近日,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大科技)因财务报告到期补充审计事项申请中止审核,根据有关规定,中止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丁峰、付泽胜,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农大科技的前身农大有限成立于2001年9月,彼时,山东农业大学向市工商局出具证明,同意马学文、马玉增、丁方军、高庆玲、付伟章五位同志停薪留职,出资与山东农业大学创办农大科技。
公司最初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山东农业大学出资占比20%,马学文等五位自然人出资占80%。
公司成立第三年,便有创始股东匆匆减持退出。2003年11月,付伟章退股,将其名下2%股权转让退出,由马学文、马玉增、丁方军三人按持股比例受让。
而农大科技成立早期,不仅存在非货币出资的出资瑕疵,公司股东之间还存在复杂的股权代持关系。
2003年11月,农大科技首次引入外部投资者泰山酒业。彼时,公司为获取土地建设自有厂房,以保证公司持续发展,同意泰山酒业以4.58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资557.6万元和固定资产出资10万元成为公司新股东。后续,泰山酒业追加货币投资290万元。
与此同时,考虑到泰山酒业拟出资的实物资产价值较高,为避免过度稀释实控人马学文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而影响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公司决定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27万元,且原股东增加货币投资414.56万元。增资完成后,农大科技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
农大科技的首次增资过程中,便产生了股权代持关系。
此次增资中,马学文以1元/注册资本增加305.3万元;其他股东则以较高价格认购出资,为确保股东马玉增、丁方军同意其以高于马学文的增资价格进行增资,保证增资完成后马学文第一大股东的地位,马学文向马玉增、丁方军书面承诺:
泰山酒业增资完成后,除其所持股权因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被稀释外,马玉增、丁方军持有的农大科技股权可一直分别保持7.4%、6.16%的比例,其显名持有的股权比例与承诺比例之间的差额由马学文代为持有并于后续向其补足,非经其同意不因增资等原因被稀释。
增资完成后,马学文持有公司42.42%股权,其中,有7.36%股权为分别代马玉增、丁方军持有。
而实控人马学文除了代他人持有股权外,还兼具被代持人身份。
农大科技成立第五年,公司再度出现创始股东退出的情况。2005年8月,高庆玲因家庭购置房产需要大额资金且其已近退休年龄等,加之公司设立之初发展情况不明朗,其将持有公司的1.37%股权(对应公司13.72万元注册资本) 以19.8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马学文。
但因公司设立之初股权变更管理不善等原因,双方未就本次转让至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转让完成后,仍由高庆玲代马学文持有该部分股权。
2005年12月,农大科技进行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3000万元,其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00万元,剩余的由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以现金出资。山东农业大学放弃此次认购,因此,马学文就委托公司职工庞其亮以现金方式出资160万元购股。
马学文与马玉增、丁方军、高庆玲、庞其亮之间的代持关系持续了长达11年至19年不等。截至各股权代持解除前,马文学代马玉增、丁方军持有的股份分别为3.65%(对应公司120.41万元注册资本)、7.36%(对应220.82万元注册资本),高庆玲、庞其亮代马文学持有的股权分别为1.37%(对应公司41.17万元注册资本)、5.33%(对应公司160万元注册资本)
直到2016年8月,农大科技开始筹备对接资本市场相关事宜,为保证股权清晰稳定,马学文与丁方军、高庆玲、庞其亮解除了代持关系。而与马玉增的代持关系直到2022年1月才得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