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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被起诉索赔15亿元,涉中安科十年前重组造假案

瑞财经 2024-10-14 12:29 2.8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10月11日,中安科(SH600654)发布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告显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中安科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因未能按照约定依法勤勉尽责,导致公司遭受损失,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10月10日,中安科收到了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2024)沪74民初884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具体为:2013年5月和2014年8月,中安科分别与招商证券签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协议》(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协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招商证券为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服务。2015年1月23日,在招商证券全程指导与参与下,公司新增股份完成登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2021年5月和2022年9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已对招商证券分别作出了《民事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招商证券在为公司提供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服务的过程中出具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未勤勉尽责的,并给予招商证券及项目主管人员处以行政处罚。

因招商证券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未能按照约定依法勤勉尽责履行财务顾问的职责,专业判断出现严重错误,导致公司在重组项目中信息披露出现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致使公司遭受行政部门处罚,向投资者支付了巨额赔偿;招商证券亦未能对本次重组活动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未能帮助公司识别重组项目中的重大风险,对本次重组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错误意见,导致重组置入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导致了公司重大损失。招商证券的违约行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双方合同的约定,系造成公司损失的直接原因。

中安科请求判令招商证券向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15亿元,包括公司向投资者支付的赔偿款和股份、公司支付的罚款金、虚增评估值的对价。

同时,请求判令招商证券向中安科退还财务顾问费3150.00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上诉讼请求暂计人民币15.315亿元。

据查,招商证券成立于1993年,招商局集团成员,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86.97亿元,法定代表人霍达,公司由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3.55%、19.59%、14.65%、6.26%。

业绩方面,2024年第一季度,招商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42.99亿元,同比下降9.66%;归母净利润21.57亿元,同比下降4.54%;扣非净利润21.59亿元,同比下降3.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42亿元,同比下降73.14%;报告期内,招商证券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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