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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收深交所监管函,未及时披露诉讼相关执行情况

瑞财经 2024-10-12 15:07 1.9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10月11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高铁”)的监管函。

2023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神州高铁提起的北京华软长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软长青)股份回购案件,出具了《民事判决书》,裁决华软长青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国润祁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股权回购款148,800,000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因华软长青未按照上述判决书的约定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经神州高铁申请,海淀区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

2024年5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4)京0108执6574号]显示,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已将被执行人华软长青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该案目前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神州高铁未就前述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8月30日才披露《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神州高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2.2.11条、第7.4.4条的规定。

神州高铁是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控股的央企上市公司,是我国轨道交通智能运营检修装备行业龙头,正立足轨道交通运营检修装备,打造地铁和货运专用铁路运营、工业智能物流装备第二增长曲线。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大股东,持股26.23%。

神州高铁近日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上半年,神州高铁实现营业收入5.27亿元,同比减少36.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7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亏损1.84亿元;基本每股亏损0.064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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