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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科技及董秘严宏深被监管警示,转让子公司股权并承担8019万元负债未及时信披

瑞财经 2024-09-15 09:15 2.7w阅读

瑞财经 李兰 9月13日,上交所决定对大恒科技(600288.SH)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严宏深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4年4月18日,大恒科技披露《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称,公司拟以3002.97万元出售全资子公司泰州明昕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明昕”)100%股权,预计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400万元,其绝对值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48.09%。

前期,为促成本次交易,泰州明昕于2024年1月31日与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附条件生效协议,约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件生效后,泰州明昕将承担合计8019.08万元的负债。

2024年8月10日,大恒科技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将泰州明昕股权转让交易及其债务处理作为一揽子交易推进,在与泰州园区管委会签订协议时未及时披露协议签订情况,直至附条件生效协议全部成就时,于2024年4月18日方才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据此,上交所对大恒科技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严宏深予以监管警示。

大恒科技主营业务包括机器视觉业务及信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数字电视网络编辑及播放系统三大板块。

财报显示,2024上半年,大恒科技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7.89亿元,较2023年同期10.53亿元减少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8.25万元,较2023年同期317.3万元减少411.46%。

截至9月13日收盘,大恒科技股价跌1.77%,报6.66元,总市值为29.0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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