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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诺通信IPO撤单:国泰君安保荐,曾被华为指控侵权80项专利

瑞财经 2024-06-26 18:21 4.1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6月2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对上海欣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诺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日前,欣诺通信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上海欣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上海欣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欣诺通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招股书显示,欣诺通信是面向通信领域提供网络通信及网络安全产品解决方案的研发型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客户为电信运营商和政企客户。

业绩方面,2020年至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20亿元、4.13亿元及5.7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61.7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618.85万元、2682.11万元及6396.85万元。

据回复意见材料显示,2022年3月及2023年1月,华为先后两次通过邮上海欣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公司OTN产品及PON产品涉嫌侵权华为的80件专利,前述产品报告期内收入合计占比为23.32%、13.99%和16.32%;双方于2023年6月就前述专利约定交叉许可,欣诺通信自2023年开始向华为支付许可费;

针对前述事项,欣诺通信聘请了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涉诉专利进行风险分析,并出具了欣诺通信产品不侵犯专利权利人主张的全部80件专利的专利权的意见。

欣诺通信表示,公司自2022年3月收到华为《专利侵权提示函》以来,与华为一直保持积极良好的沟通,华为未就该知识产权纠纷提起诉讼,公司采购、生产、销售未受影响。公司聘请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就80项专利进行逐项分析并出具《专利侵权风险分析报告》,结论是公司对应产品不侵犯华为主张的全部80件专利的专利权。公司与华为多次展开线上及线下的深入沟通,双方阐明各自立场、诉求。华为介绍了2022年开启知识产权收费的背景,公司也阐明了专利不侵权的立场。

基于未来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需求,本着合作共赢的态度,公司与华为于2023年6月20日就OTN产品和PON产品分别签署《专利交叉许可协议》。

根据与华为访谈,欣诺通信与华为之间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与华为访谈,公司和华为签订的《专利交叉许可协议》中所约定的付款条款是结合双方交叉许可的专利性质、专利数量、专利价值等因素商定,公司向华为支付的许可费金额已经考虑了公司专利许可给华为的情形,在《专利交叉许可协议》中未约定华为向公司支付许可费。

华为与公司签订的《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并非排他许可,华为可以许可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方使用。根据与华为的访谈,华为就相关专利正与其他厂商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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