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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新材IPO终止:一轮问询未回复,中泰证券保荐

瑞财经 2024-06-18 22:03 2.2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6月1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对山东金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日前,金鸿新材向深交所提交了《山东金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山东金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请示》。根据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金鸿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据悉,金鸿新材深交所主板IPO与2023年12月28日获受理,今年1月25日发出第1轮审核问询函,至IPO终止未回复问询函。

招股书显示,金鸿新材主营业务为特种陶瓷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光伏、半导体、热电、防弹背心、坦克、装甲车等产品。

业绩方面,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报告期内),金鸿新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亿元、2.03亿元、9.19亿元、8.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44.52万元、4136.6万元、1.66亿元、2.32亿元。

招股书显示,2022年初,金鸿新材获北京普凡、成都锦安、重庆盾之王等客户碳化硼陶瓷板大额订单,因终端军方客户付款周期导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由2020年、2021年末的3296.18万元、2067.12万元,增至2022年末的4.18亿元,2023年6月末的8.94亿元。

换言之,在一年半的时间内,金鸿新材的应收账款规模就增加了8.73亿元;半年增加了4.76亿元。

2023年上半年,金鸿新材来自北京普凡、成都锦安、重庆盾之王的应收账款占当其余额比例95%以上。

报告期各期末,金鸿新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13%、12.77%、53.28%、75.30%,是其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2020年-2022年其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71%、10.87%、47.94%。

从账龄看报告期各期末,金鸿新材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在84%以上,不能收回的风险较低,但大量的资金占用或多或少会影响公司流动性。

2023年6月末1-2年期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长较大主要因为:2022年公司防护装备领域碳化硼陶瓷板客户与公司签订合同时支付总订单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因此2022年12月31日1-2年账期应收账款余额较少;由于防护装备领域碳化硼陶瓷板采用军方背靠背模式收款,受军方回款较慢影响,随着产量的增加,金鸿新材碳化硼产品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加,使得金鸿新材2023年6月末1-2年账期应收账款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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