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4-06-06 12:23 2.8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6月6日,深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对丹阳丹耀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耀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日前,丹耀光学向深交所提交了《丹阳丹耀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丹阳丹耀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丹耀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据悉,丹耀光学创业板IPO于2023年6月获受理,2023年7月发出第1轮审核问询函,今年1月发出第2轮审核问询函。
股权方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洪直接持有丹耀光学40.00%股权,且分别通过天禄投资、曲阿投资和凤美投资控制丹耀光学7.09%、4.37%和1.05%表决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袁志清直接持有丹耀光学27.06%股权。2021年5月,袁志清与王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定在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达成致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袁志清根据王洪的意见行使表决权,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36个月。
综上,王洪合计控制丹耀光学79.57%表决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除王洪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袁志清、天禄投资,分别持有公司27.06%、7.09%的股份。
中招股书显示,袁志清为丹耀光学创始人,系王洪的岳父,天禄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此外,袁志清有一双儿女,哥哥袁宝华,妹妹袁晓华。
创始人有儿有女,但女婿最后却成了实控人,而且过程中也没花大价钱增资或买股。对于王洪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背景原因、公司是否存在规避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情形、袁志清家庭成员之间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争议等问题,深交所提出了一连串的问号。
丹耀光学解释称,王洪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其在公司经营发展初期即加入公司,在1998年5月至2010年1月担任副总经理,2010年2月起即担任总经理等职务,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整体战略规划等,逐步熟悉公司业务并在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此期间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亦呈现增长趋势。
同时,袁志清的女儿袁晓华没有接班的意愿,袁志清的儿子袁宝华也没有在公司任职的经历,当时无法胜任公司重要管理职务,其本人也无接班意愿;袁志清之孙袁凯欣、袁凯天也未有在公司的任职经历,目前也不存在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计划。因此,王洪成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具有合理性。
资料显示,王洪,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5月至2021年8月历任丹耀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拓进光电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安都适执行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袁志清,1944年1月出生,为公司创始人,高中学历。1992年2月至2001年6月任丹耀鞋业/丹耀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10年2月任丹耀有限副董事长;2010年2月至2021年8月任丹耀有限监事;2021年8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顾问;自2023年7月起,袁志清不再担任公司顾问。
招股书显示,丹耀光学主营业务为精密光学元件和功能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球面光学元件、平面光学元件及各类光学功能组件等精密光学产品,主要应用于医疗与生命科学、工业检测与控制、望远与观瞄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