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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获罚286万元,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

瑞财经 2024-06-03 16:53 2.6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5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因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严;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虚增存贷款规模,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6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5月23日。

同时,时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杜欣华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严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交易银行部总经理张玲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行长沈钟璞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虚增存贷款规模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据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2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谢宁,注册资本为100.07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

据南京银行(SH601009)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南京银行实现营业收入451.60亿元,较2022年增加5.53亿元,同比上升1.2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02亿元,较2022年增加0.94亿元,同比上升0.51%。

2023年,南京银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42.95亿元,同比减少26.65%,其中债券承销收入11.00亿元,同比下降27.93%;贷款及担保收入5.80亿元,同比下降11.58%;代理及咨询业务收入20.86亿元,同比下降34.12%。报告期内,南京银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6.29亿元,同比减少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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