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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2024-05-30 09:41 4.5w阅读
瑞财经 王敏 5月29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对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澜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日前,华澜微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关于撤销对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华澜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2019年至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各期”),华澜微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91亿元、4.35亿元、5.95亿元和2.7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166.24万元、-1.32亿元、-8752.19万元和-2453.3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华澜微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4亿元,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未弥补亏损。
报告期内,华澜微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387.04万元、1,000.61万元、2,327.05万元和2,582.59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4.36%、-7.82%、-28.17%和-117.45%。
值得注意的是,在问询中,上交所指出华澜微信息披露存在三大方面问题。
根据申报材料,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中的部分披露内容缺乏重大性、针对性,如“人才流失风险”“技术泄密风险”“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知识产权被侵害的风险”“发行失败风险”“其他风险”等,且部分重要风险因素的描述尚不具有针对性;
华澜微关于“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的披露过于冗长;仅披露预算超过1000万元的在研项目情况;未按规则要求披露科创属性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情况;
中介机构其他申报材料的制作较为粗糙,存在数据、文字错误或遗漏;部分信息描述不具有连贯性、一致性。
上交所要求华澜微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完善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删除前述不具有重大性、通用性的风险提示及冗余信息;
同时,补充披露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与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具体原因;
此外,针对性披露与华澜微具体业务密切相关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要求全面披露公司在研项目情况,并将研发人数占比的披露数据修改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情况。
股权方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澜微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最近两年内华澜微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形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骆建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斌、受骆建军实际支配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华澜创合伙合计控制华澜微8.41%的股权,比例未超30%。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分别为赛智网科及其关联方赛盛投资、赛宝创投、赛圣谷海大和萧山经开,赛智网科及其关联方赛盛投资、赛宝创投、赛圣谷海大合计持有华澜微9.28%的股权,萧山经开持有华澜微5.00%的股权,持股比例均低于10%。
招股书显示,华澜微是数据存储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存储模组、存储控制器芯片及服务、存储系统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