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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三查”不尽职等,贵州银行两分行合计被罚款55万元

瑞财经 2024-05-24 14:54 6633阅读

瑞财经 张林霞 5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顺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被罚款3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

同时,时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副行长王丽诺因对该公司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被罚款2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后检查不尽职,资金用途不真实。

时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刘宇因对该公司贷后检查不尽职,资金用途不真实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资料显示,贵州银行属贵州省省管大一型国有企业,成立于2012年10月11日,注册地、总部设在贵州省省会贵阳市。2019年12月30日,贵州银行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199.HK。该公司大股东为贵州省财政厅,持股18.29%。

2023年,贵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为113.45亿元,同比减少5.38%;取得利息净收入87.5亿元,同比减少13.32%;净利润达到36.53亿元,同比减少4.60%。

截至2023年末,贵州银行资产总额达到5767.86亿元,较年初增长430.05亿元,增幅为8.06%;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也实现增长,达到3319.49亿元,较年初增长384.21亿元,增幅为13.09%;负债总额为5283.68亿元,较年初增长385.57亿元,增幅为7.87%;同时,吸收存款总额为3562.46亿元,较年初增长299.22亿元,增幅为9.17%。

截至2023年末,贵州银行不良贷款余额55.68亿元,较年初增长12.46亿元,不良贷款率1.68%,较年初上升0.2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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