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2024-05-07 20:47 3611阅读
瑞财经 徐迪 5月6日,海通期货(872595.NQ)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发出的《关于对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近期,上海证监局在对海通期货的核查中发现,该公司未能建立并持续完善覆盖子公司及其业务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贯彻落实相关合规、风险管理、内控要求,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海通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海通期货表示,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工作正常、财务状况稳定。
公司对本次收到警示函监管措施事件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公司将吸取本次事件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进一步完善覆盖子公司及其业务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全员合规意识,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海通期货成立于1993年3月18日,注册资本约13亿元,大股东为海通证券,持股比例83.22%。该公司主要从事期货相关业务,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期货投资咨询以及基金销售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海通资源开展风险管理服务业务。
2024年第一季度,海通期货实现营业收入5.9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1.77%,主要系本期海通资源子公司现货交易规模缩小,收入减少导致。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5.07万元,同比增长4.18%。
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净资本33.17亿元,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为13.72亿元。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为242%,净资产为38.20亿元,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为87%,扣除客户权益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为1052%,扣除客户权益后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为31%,各项风险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部门要求。